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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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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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55g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39 |
国药准字Z200555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气固本,滋补肝肾。用于神疲倦怠,自汗气短,失眠多梦,头晕目眩,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灵芝、人参、黄芪、淫羊藿、制何首乌、桑寄生、五味子、三七、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