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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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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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56 |
国药准字Z14020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30毫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