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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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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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56 |
国药准字Z20040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降火﹐生津止渴。用于咽喉肿痛﹐牙疳口疮﹐津液不足﹐口干舌燥。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肺燥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凡失音因声带小结或息肉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