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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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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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x10丸/盒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小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国药准字Z440219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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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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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