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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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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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x10丸/盒 |
每粒重0.3g |
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琦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国药准字Z4302007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气养阴,滋肾健脑,益智安神。用于神经衰弱,体倦头晕,失眠多梦。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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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龟甲胶、远志、龙骨、灵芝、五味子、麦冬、石菖蒲、党参、人参、茯苓。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2.本品宜餐后服。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