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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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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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x10丸/盒 |
6gx10丸 |
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19 |
国药准字Z4102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鼻塞牙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辅料为:炼蜜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