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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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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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1g*100片 |
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H32026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的改善;亦用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2~4小时,血中浓度达高峰,在中枢神经系统内维持1~6小时,并在体内完全代谢吸收。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引起恶心、皮疹等,停药后即可恢复。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吡硫醇,其化学名称为3,3-(二硫代亚甲基)双(5-羟基-6-甲基-吡啶甲烷)二盐酸盐-水合物。其分子式为C16H20N2O4S22HCl.H2O,分子量为459.40。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因动物实验有引起第二代动物唇裂的倾向,故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