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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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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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B200205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肾助阳,健脾填精。用于脾肾阳虚、精血亏虚所致的腰膝酸痛,疲乏无力,头晕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4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人参、鹿茸、制何首乌、淫羊藿、枸杞子、地黄、女贞子、墨旱莲、当归、川芎、丹参、山药、酸枣仁(炒)。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花粉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