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6gx10丸 |
生产企业 |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Z4102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鼻塞牙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