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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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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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45 |
国药准字Z140213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9g,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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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