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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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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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1.5g |
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781 |
国药准字Z200542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滋补精血,健脑益智,安神镇惊,化痰熄风。用于迷惑健忘,记忆减退,头晕耳鸣,心烦失眠,心悸不宁,癫痫头痛,神烦胸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3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当归、胆南星、酸枣仁(炒)、益智仁(盐炒)、枸杞子、当归、胆南星、酸枣仁(炒)、益智仁(盐炒)、枸杞子、核桃仁、天竺黄、远志(制)、琥珀、天麻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心脏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