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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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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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重10g(相当总药材3g)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15 |
国药准字Z360204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本品主要成份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本品宜餐后服。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