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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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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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5gx15袋/盒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32 |
国药准字Z200556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胃和中。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及慢性胃炎。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泛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猴头菇、密封(炼),防腐剂(山梨酸钾、柠檬酸钠) |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粘稠液体;气特殊,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