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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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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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按C16H19N3O4S计) |
0.1g*7袋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661 |
国药准字H2006693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成人,一次0.5~1.0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8g。儿童(1周岁以上)按体重一次12.5~25mg/kg,每6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大于20ml/min、5~20ml/min或小于5ml/min时,剂量宜调整为每6小时0.5g、0.25g和每12小时0.25g。配制肌内注射用药时,将2ml注射用水加入0.5g装瓶内,须作深部肌内注射。配制静脉注射液时,将至少10ml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分别注入0.5g装瓶内。于5分钟内注射完毕。配制静脉滴注液时,将适宜的稀释液1 |
每日口服药一次。溶于水中,服用前搅拌均匀。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以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对沙眼衣原体、杜克嗜血杆菌或敏感淋球菌所致的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共三天。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第二至第五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min)不需调整剂量。尚无阿奇霉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资料。肝功能不全患者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本品肌内注射疼痛明显,静脉注射后有发生静脉炎的报道。 |
口服后迅速吸收,生物利用度为37%。单剂口服0.5g后,达峰时间为2.5~2.6小时,血药峰浓度(Cmax)为0.4~0.45mg/L。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在各组织内浓度可达同期血浓度的10~100倍,在巨噬细胞及纤维母细胞内浓度高,前者能将阿奇霉素转运至炎症部位。本品单剂给药后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35~48小时,给药量的50%以上以原形经胆道排出,给药后72小时内约4.5%以原形经尿排出。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随血药浓度的增加而减低,当血药浓度为0.02μg/ml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15%;当血药浓度为2μg/ml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7%。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已知对阿奇霉素、红霉素、其他大环内酯类或酮内酯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以前使用阿奇霉素后有胆汁淤积性黄疸/肝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 |
阿奇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头孢拉定加适量助溶剂制成的无菌粉末,呈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本品。1.与红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罕有严重的过敏反应报告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症(罕有致命性)。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时间的观察和治疗。2.尚无阿奇霉素用于肌酐清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