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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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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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11%(g/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20074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或出血,急性胃粘膜病变,慢性胃炎,反流性食道炎及功能性消化不良,肠炎,腹泻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服用前应将本品摇匀。 成人:每次10~20g,每日2次,早晚各1次;症状较重者每日3~4次,严重患者可于短期内于每餐后3小时再加服1次;半夜疼痛者可临时加服1次。 儿童:每次5~10g,每日2~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大剂量使用时可产生轻微的便秘现象。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铝。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粘稠的混悬液,静置有少量的澄清水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合并高磷血症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