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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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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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0.5g*30s/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20013410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本品用于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咀嚼后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每片含0.5克铝碳酸镁。辅料为:玉米淀粉、甘露醇、糖精钠、硬脂酸镁、薄荷香精、香蕉香精。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生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持续、复发的胃病可能是严重疾病的体征,例如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因此在没有进行医学检查的情况下,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5.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由于每片仅含有相当于0.0086碳水化合物CE.以及极低量的钠,不会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的使用。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咨询医生。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服用本品后铝的血药浓度在正常范围内,为使眙儿的铝暴露量降至最低,孕妇应短期应用,目前尚无铝碳酸镁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14 .尚无儿童用药和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