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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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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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3g*9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弘美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20045610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1.适用于治疗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用症状(如胃疼、胃酸、胃胀、胃烧灼、酸性嗳气、饱胀等)急、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病,神经性消化不良; 2.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化疗药物等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3.也可以用于治疗其他原因引起的胃疼,胃胀,胃痉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每次1~3g,1日4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胃膜素、海螵蛸细粉、莨菪流浸膏。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