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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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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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 |
50mg(以Bi计)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国药准字H10920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辅料:淀粉。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