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片 | |
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H53021731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服用时将药片嚼碎、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0.2克,重质碳酸镁0.4克,碳酸氢钠0.23克,甘草浸膏粉0.16克,弗郎鼠李皮0.008克,小茴香0.02克,甘草酸单铵0.0025克。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黄棕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治疗期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