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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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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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Z22024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本品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2.忌喝烈性酒,酗酒。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本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