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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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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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cm*12.8cm*2贴*5袋 |
10g:50m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301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立德粉、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