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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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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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75g | |
生产企业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78 |
国药准字Z340209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
祛风散寒,温筋通脉,活血化瘀,活络消肿;消炎,止痛。用于骨关节、韧带等软组织的挫伤、损伤和扭伤,也可用于胃寒腹痛、妇女痛经及高寒、地下作业者的劳动保护。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用,拆去外包装,将内袋物搓揉均匀,开始发热后,放在疼痛处熨敷(过热时可另垫衬布),根据病痛随时可使用,一次1袋或数袋。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 |
川芎、侧柏叶、独活、柴胡、乌药、陈皮、艾叶、红花、干姜、铁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粗粉;质重,有醋的酸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使用时防止皮肤烫伤。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