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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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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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ml;300ml;500ml |
0.2g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325 |
国药准字H1088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氯唑沙宗。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