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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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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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片相当于总药材0.84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17 |
国药准字Z53020882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清热利湿。适用于湿热夹瘀日久而见胁痛、食少、腹胀等症的辅助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榛子雄花、五味子、树舌、茵陈、龙胆、蓝兰根、柴胡、白芍、郁金、三七、穿山甲(烫)、龟甲(醋制)、鳖甲(醋制)、北沙参、麦芽、鸡内金(炒)、蜂王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素片,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