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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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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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g/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17 |
国药准字Z2005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清热利湿。适用于湿热夹瘀日久而见胁痛、食少、腹胀等症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成分 |
榛子雄花、五味子、树舌、茵陈、龙胆、蓝兰根、柴胡、白芍、郁金、三七、穿山甲(烫)、龟甲(醋制)、鳖甲(醋制)、北沙参、麦芽、鸡内金(炒)、蜂王浆。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哈壳。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氢酮。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软膏;气微。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