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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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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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3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5 |
国药准字H200632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酯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1.各类湿疹:急、慢性湿疹、婴幼儿湿疹等。2.各类皮炎: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3.皮肤瘙痒症、外阴瘙痒症等。4.其他皮肤病:痤疮(粉刺)。丘疹性荨麻疹、冻疮红斑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取适量涂患处并按摩片刻助其吸收,每日2-3次,病愈后继续使用1周,以防复发,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1.偶有灼热感或潮红等一过性反应,停药后很快自然消失。 2.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继发感染或皮肤轻度萎缩等不良反应。 3.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有疱疹、水痘)禁用。 |
1.对本品及任一成分及其他皮质类固醇类激素过敏者禁用。 2.感染性皮肤病禁用。如手足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疱疹、水痘等病毒感染;化脓等细菌感染。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 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脂、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支含维生索B6 45mg,蜂蜜1.2g蜂王浆0.12g和醋酸氟轻松0.3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微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为缓解,期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比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状态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
1.本品用于瘙痒时,必须先排除阻塞性黄疸、慢性肾病等继发性的瘙痒。 2.本品不适用于荨麻疹引起的瘙痒、皮肤干燥引起的瘙痒和老年性瘙痒。 3.本品不适用于异位性皮炎、药物性皮炎。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和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化脓或有大面积渗出处。 7.不得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薄处。 8.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不宜大面积使用或长期使用;使用本品时不可使用敷料和包扎。因这些情况下,可能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11.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12.如并发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