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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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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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0.05%*1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5 |
国药准字H200607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酯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
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有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 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脂、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为缓解,期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比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状态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