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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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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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 |
10ml:0.1g |
生产企业 |
无锡华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75 |
国药准字H199801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面部及破溃处禁用。 |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盐酸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3毫克,甘油0.3毫升。 |
化学名:(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甲酰胺萘?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90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橙色澄明溶液,有特臭。 |
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粘膜处。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糖尿病、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