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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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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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3g*12片*2板*3盒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75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部,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甲酸120毫克,水杨酸60毫克,冰片10毫克。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软膏;有冰片的特臭。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面部、腋下、腹股沟、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