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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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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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7.5mg,20g:15mg |
20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26 |
国药准字H340232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慢性湿疹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柔片刻。 |
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毒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硅油、羟苯乙酯、平平加0、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无水乙醇、香精。化学名:16&alp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软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解请咨询医师。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 5.运动员慎用。 6.小儿避免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8.本品状态改变时慎用。 9.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1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