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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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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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70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