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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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布洛芬颗粒

规格

10粒

0.1g
生产企业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248

国药准字H20133069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 2、偶见皮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 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焦亚硫酸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过敏体质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4、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 15、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