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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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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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粒 |
8ml/支 |
生产企业 |
云南省曲靖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34 |
国药准字H340225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鼻窦炎以及感冒引起的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3-4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 |
副作用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辅料为:淀粉、聚维酮K-30 。 |
盐酸萘甲唑啉、硼酸、硼砂、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防腐剂、水。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3.小儿、孕妇、高血压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