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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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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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酮康唑100mg与丙酸氯倍他索5mg |
5ml:25mg*1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百安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44 |
国药准字H340203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 ;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酞丁安。 |
性状 |
本品为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育龄妇女慎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