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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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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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mg:0.5mg)*10g |
0.01 |
生产企业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恒力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国药准字H450208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副作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 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3.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15克。辅料为:硬脂酸、甘油、单硬脂酸甘油酯、氢氧化钾、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