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酮康唑软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酮康唑软膏

盐酸特比萘芬片

规格

(1g:10mg:0.5mg)*10g

0.125g(以盐酸特比萘芬计)
生产企业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784

国药准字H1998020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本品适用于

1.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口服,成人每次2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

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副作用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

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3.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90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或血清肌酐>300umol/升)者,剂量应减少50%。本品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快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咪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