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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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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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8粒 |
每袋重10g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179 |
国药准字Z45020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疼、鼻塞、打喷嚏、流鼻涕、咳嗽等症状。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过敏性皮炎等。偶见有胸闷、心悸、咽喉痛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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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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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千里光干膏23mg,虎杖干膏55mg。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者,少数(2.不宜大量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