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15g |
生产企业 |
江苏灵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99 |
国药准字H200463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皮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台感染。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约5ml,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以及头发干燥、变色、脱发。 2.可见红斑、皮肤干燥、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3.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酮康唑15mg和丙酸氯倍他索0.2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奈德1.0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甘油、卡松、氮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4.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5.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直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