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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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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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每克含酮康唑15mg和丙酸氯倍他索0.25mg) |
0.1gx10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413 |
国药准字H2000319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皮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口服 :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偶见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以及头发干燥、变色。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禁忌 |
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 |
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b-D-呋喃核糖基-1H- 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至淡橘红色粘稠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 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 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3. 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