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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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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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0.01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4 |
国药准字H109300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局部。 |
副作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少数患者有局部红斑、瘙痒、龟裂、烧灼感或刺痛感,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体石蜡、十八醇、司盘60、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 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有乙醇气味,易挥发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8.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9.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
1 对联苯苄唑过敏者及已知对鲸蜡硬脂醇过敏者。 2 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 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