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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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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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0g:0.1g |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920 |
国药准字H200304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辅料为:纯化水、甘油、轻质液状石蜡、天然碳十六-十八烷醇、无水亚硫酸钠、月桂氮革酮、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香精。 |
本品每克含盐酸布替萘芬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硬脂酸、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