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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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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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ml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4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以及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亦可用于蚊虫叮咬、晕车引起的不适。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可轻加按摩以增加疗效。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薄荷脑320毫克,樟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60毫克,桉叶油30毫克、丁香酚30毫克、香精油100毫克、叶绿素1毫克。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
本品为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易挥发,用毕应将瓶盖盖严。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