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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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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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ml |
6gx10袋 |
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74 |
国药准字H420225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以及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亦可用于蚊虫叮咬、晕车引起的不适。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可轻加按摩以增加疗效。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 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 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薄荷脑320毫克,樟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60毫克,桉叶油30毫克、丁香酚30毫克、香精油100毫克、叶绿素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易挥发,用毕应将瓶盖盖严。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