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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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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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33 |
国药准字H199994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以及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亦可用于蚊虫叮咬、晕车引起的不适。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可轻加按摩以增加疗效。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妊娠3个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薄荷脑320毫克,樟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60毫克,桉叶油30毫克、丁香酚30毫克、香精油100毫克、叶绿素1毫克。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易挥发,用毕应将瓶盖盖严。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