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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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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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以吡格列酮计) |
0.3g*14粒 |
生产企业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87 |
国药准字H200936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最大推荐剂量一次服3片(45mg);服药与进食无关。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主要有:①低血糖。②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1.%,安慰剂组为。与胰岛素联合用药,吡格列酮组与安慰剂组贫血症发生率均为1.6%。与磺酰脲类联合治疗,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3%,安慰剂组为1.6%。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1.2%,安慰剂组为。血红蛋白平均降低2%~4%。③浮肿。④可能引起血浆容积增加,终致前负荷诱导型心脏肥大。⑤ALT升高,吡格列酮组有.26%(4/1526)的患者、安慰剂组有.25(2/793)的患者ALT水平≥正常上限的3倍。偶尔出现肌酸激酶水平短暂升高。⑥未见致畸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对本品或制剂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其化学名为(±)5-[4-[2-(5-乙基-2-吡啶)乙氧基]苯甲基]-2,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带有刻痕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缓释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只有在胰岛素存在情况下才发挥抗高血糖的作用,因此,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酸中毒的患者。 ②对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停止排卵的患者,用噻唑烷二酮类包括吡格列酮治疗,可导致重新排卵。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