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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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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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以C19H20N2O3S计) |
按C18H21N5O2计,25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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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48 |
H201305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瑞彤盐酸吡格列酮片主要适用于单靠饮食和运动不能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患者的治疗。可单独治疗或与磺酰脲类降糖药、二甲双胍和胰岛素合用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盐酸吡格列酮片单独治疗,起始剂量,每天15~30mg,饭前或饭后服用,如漏服,无须增量,仅需服用当日用量。视患者的血糖情况,可调整剂量,但每天最大推荐剂量为45mg。联合治疗:1.磺酰脲类:维持原磺酰脲类降糖药用量,每天服用本品15~30mg。如出现低血糖,调整磺酰脲类降糖药的用量。2.二甲双胍:维持原二甲双胍用量,每天服用本品15~30mg。如出现低血糖,调整二甲双胍的用量。3.胰岛素:维持原胰岛素用量,每天服用本品15~30mg。如出现低血糖或血糖降到100mg/dl时,胰岛素减量10~25%。应用本品治疗Ⅱ型糖尿病,根据患者的降糖反应,建议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长时间治疗应每三个月检测HbA1C水平。 |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
副作用 |
本品单独治疗,副作用主要有上呼吸道感染、头痛、鼻塞、肌肉痛、牙不适;咽炎偶有发生。与磺酰脲类降糖药合用,中度低血糖的发生率在1~2%。本品15mg/日与胰岛素合用,低血糖发生率在5%;30mg/日组在8%。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禁忌 |
对本品或制剂成分过敏的患者禁作。 |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其化学名为(±)5-[4-[2-(5-乙基-2-吡啶)乙氧基]苯甲基] -2, 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本品只有胰岛素存在的基础上增加胰岛素的敏感性的作用,因此本品不适用于治疗I型糖尿病及其引起的酮症酸中毒。1.低血糖:盐酸吡格列酮片与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应减少合用药的用量。2.排卵:胰岛素抗性的绝经妇女患者,应用本品可能会恢复排卵。因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加,如果不采取避孕措施,可能有怀孕的危险。3.血液学:应用本品在开始治疗的4~12周,可能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降低2~4%,之后保持相对稳定。此与增加血容量有关,但无血液学临床意义。4.水肿:浮肿患者慎用。5.心脏:应用本品,会增加血容量和心脏前负荷,可能诱发心脏肥大,而其临床意义尚未确定。6.肝脏:噻唑烷酮类的另一个胰岛素增敏剂——曲格列酮,在治疗特异质的患者中,具有异常的肝毒性,严重的导致肝衰竭,致肝移植或死亡。盐酸吡格列酮几乎无肝脏毒性或转氨酶升高。尽管本品肝脏毒性很低,但对于特异质的病人,应用本品治疗的第一年,提醒患者和医师每两个月做一次肝功检查。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 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