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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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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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吡格列酮计30mg |
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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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525 |
H20160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于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lDDM)患者1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改善和控制血糖。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 2型糖尿病的控制还应包括营养咨询、必要的减肥和体育锻炼。这些努力不仅在2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时很重要,在药物维持治疗时也是如此。 |
用于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可作为单药治疗,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对本品与胰岛素的联合使用进行研究。 |
用法用量 |
盐酸吡格列酮应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 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治疗反应用HbA1c评价更理想,与单用FBG相比,它是评价长期血糖控制的更好指标。libA。反映了过去2到3个月的血糖情况。临床应用时,我们建议,除非血糖控制变差,患者的盐酸毗格列酮治疗应足够长(3个月),以评价HbAlc的改变。 单药治疗 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15mg或30mgl次/日。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45mgl次/日。如患者对单药治疗反应不佳,应考虑联合用药。 联合治疗 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mg或30mgl次/日。当开始用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用量。 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mg或30mgl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二甲双弧剂量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二甲双胍无须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 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mg或30mgl次/日。当开始用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胰岛素用量可维持不变。对于联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的病人,当出现低血糖或血浆葡萄塘浓度低至100mg/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lO%到25%。进一步根据血塘结果进行个体化调整。 最大推荐剂量 盐酸毗格列酮剂量不应超过45mgl次/日,因为超过这一剂量的用药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剂量超过30mg的联合用药也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 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无须调整。 如治疗开始前,患者出现活动性肝病的临床表现或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ALT超过正常上限2.5倍),就不应用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所有病人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均应监测肝酶,治疗中也应监测。 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在18岁以下患者使用的数据,故盐酸吡格列酮不宜用于儿 童患者。 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与其它噻哇烷二酮类药物合用的数据 |
口服,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服药时间不受进餐影响。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临床研究中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此类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参见药代动力学)。本品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 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 (CYP 3A4/5) 抑制剂: 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 (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 合用时,应将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 mg/天。 |
副作用 |
1.低血糖 ;2.吡格列酮组贫血发生率为1.0%,安慰剂组为0与胰岛素联合用药,吡格列酮组与安慰剂组贫血症发生率均为1.6%。与磺酰脲类联合治疗,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0.3%,安慰剂组为1.6%。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1.2%,安慰剂组为0血红蛋白平均降低2%~4%。3.浮肿。4.可能引起血浆容积增加,终致前负荷诱导型心脏肥大。5.ALT升高,吡格列酮组有0.26%(4/1526)的患者、安慰剂组有0.25(2/793)的患者ALT水平≥正常上限的3倍。偶尔出现肌酸激酶水平短暂升高。6.未见致畸作用。 |
临床试验: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在2项为期24周的安慰剂对照的单药治疗试验中,分别给予患者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和安慰剂。此外,还进行了3项为期24周、安慰剂对照、联合治疗的试验,分别联合应用二甲双胍、噻唑烷二酮类(TZD)药物(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和格列本脲,将患者随机分配至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或安慰剂联合治疗组。在其中1项单药治疗试验和1项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试验中,还包括沙格列汀10 mg剂量组。 对2项单药治疗试验、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试验、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应用试验、与格列本脲联合应用试验24周的数据(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进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2.5 mg和5 mg剂量组治疗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分别为72.0%、72.2%与70.6%)。由于不良事件而中止治疗的患者比例分别为:2.5 mg组为2.2%、5 mg组为3.3%、安慰剂组为1.8%。导致提前中止治疗最常见不良事件(2.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或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包括淋巴细胞减少(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5%与0%)、皮疹(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2%、0.3%与0.3%)、血肌酐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3%、0%与0%)、血磷酸肌酸激酶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2%与0%)。汇总分析报告中,沙格列汀5 mg治疗后最常见(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列于表1。 * 5项安慰剂对照试验,其中包括2项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以及1项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试验。表中显示了24周的试验数据,其中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的数据。 在接受沙格列汀2.5 mg治疗的患者中,头痛(6.5%)是唯一的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在汇总分析中,沙格列汀2.5mg或5mg治疗组患者报告的发生率≥2%,且与安慰剂组相比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包括:鼻窦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9%、2.6%与1.6%)、腹痛(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4%、1.7%与0.5%)、胃肠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1.9%、2.3%与0.9%)和呕吐(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2%、2.3%与1.3%)。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8.1%和4.3%),2.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为3.1%。没有因外周性水肿的不良反应而中止研究药物治疗的病例。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2.5 mg、5 mg和安慰剂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分别为3.6%、2%和3% ;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1%、2.1%和2.2%;格列本脲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4%、1.2%和2.2%。 沙格列汀(2.5 mg、5 mg和10 mg剂量组的汇总分析)和安慰剂治疗组的骨折发生率分别为1.0和0.6/100个患者年。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骨折发生率没有增加。尚未明确用药和骨折间的因果关系,临床前研究结果也未显示沙格列汀对骨骼有不良作用。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1例血小板减少症,经诊断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该事件与沙格列汀用药的关系尚未明确。 对于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2型糖尿患者,采用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不良反应 对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的、24周的、阳性对照试验中,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见于表2。 药物初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后,在(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治疗组中发生率≥5%,且高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 低血糖:低血糖不良反应是以所有低血糖的报告为基础的,未要求进行血糖检测以进一步确认。在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和5 mg组低血糖的总发生率比对照组高(分别为13.3%、14.6%和10.1%),证实性低血糖(即有低血糖症状且伴毛细血管血糖值≤50 mg/dL)的发生率,分别为2.4%、0.8%和0.7%。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4.0%、5.6%和4.1% ;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组、5 mg组、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7.8%、5.8%和5%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4.1%、2.7%和3.8%。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5 mg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后报告低血糖的发生率为3.4%,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患者发生率为4.0%。 过敏反应:对5项为期24周的试验进行汇总分析,在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中过敏相关事件(如荨麻疹和面部浮肿)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1.5%、1.5%和0.4%。发生这些事件的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没有需要住院治疗或被研究者认为威胁到患者生命的。此汇总分析中,有1例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由于全身性荨麻疹和面部浮肿而中止治疗。 生命体征: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未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变化。 实验室检查: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在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与剂量相关的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对5项安慰剂对照、24周的临床研究的观察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结果显示,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基线约为2200个细胞/mL,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5 mg和10 mg治疗后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分别下降了约100和120个细胞/mL。同样的结果也可以在沙格列汀5 mg与二甲双胍起始联合治疗试验中观察到,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相比,联合治疗使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沙格列汀2.5 mg治疗与安慰剂相比,淋巴细胞绝对计数没有变化。沙格列汀2.5 mg、5 mg、10 mg和安慰剂治疗后,报告淋巴细胞计数≤750个细胞/mL的患者比例分别为0.5%、1.5%、1.4%和0.4%。虽然有些患者再次给药后重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且最后导致沙格列汀治疗中止,但大部分患者再次服用沙格列汀后没有再次出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被认为是非临床相关的不良反应。 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治疗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当出现罕见或持续的感染的临床现象时,必需测定淋巴细胞计数。沙格列汀对携带异常淋巴细胞(如人免疫缺陷病毒)患者的淋巴细胞数的影响尚未明确。 血小板:6项双盲对照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结果表明,沙格列汀对血小板数目的影响没有临床意义或不一致。 |
禁忌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对药物中任何一种活性物质或辅料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其化学名为(±)5-[4-[2-(5-乙基-2-吡啶)乙氧基]苯甲基] -2, 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
本品活性成分为沙格列汀。 化学名称:(1S,3S,5S)-2-[(2S)-2-氨基-2-(3-羟基-l-金刚烷基)-l-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 分子式:C18H25N3O2·H2O 分子量:333.43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以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有在胰岛素存在情况下才发挥抗高血糖的作用,因此,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酸中毒的患者。2.对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停止排卵的患者,用噻唑烷二酮类包括吡格列酮治疗,可导致重新排卵。 |
一般情况 :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进行沙格列汀与胰岛素联用的研究。 肾功能不全 :沙格列汀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不推荐用于这类人群(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 :沙格列汀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过敏反应 :沙格列汀不可用于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 皮肤疾病 :有报告在猴子的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发现,猴的四肢出现溃疡和坏死性皮肤损伤(参见药理毒理学)。尽管在临床上并未发现皮损的发生率升高,但糖尿病并发皮损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临床经验有限。上市后报告显示在使用DPP4抑制剂类的患者中出现了皮疹,因此皮疹也被列为沙格列汀的不良反应之一(参见不良反应)。在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中,建议观察皮肤是否存在水泡,皮疹和溃疡。 心力衰竭 :在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对NYHA为III-IV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情况没有临床经验。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沙格列汀临床试验并未对接受器官移植或者明确诊断为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尚未获得沙格列汀在此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遗传疾病、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 :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与沙格列汀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 :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沙格列汀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