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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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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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801 |
国药准字H200613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皲裂及真菌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轻度化脓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必要时可包扎,为防止复发,愈后可每隔2~4天涂药一次。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50毫克,苯佐卡因50毫克。辅料为: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卡波姆、甘油、三乙醇胺、乙醇、蹦酸、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乳膏。 |
本品为亮黄色半透明的半固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4.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5.不宜用于破溃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3.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