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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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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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mg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801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皲裂及真菌引起的皮肤病。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必要时可包扎,为防止复发,愈后可每隔2~4天涂药一次。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禁忌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50毫克,苯佐卡因50毫克。辅料为: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 7-二甲基-9-(2, 6, 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乳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4.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5.不宜用于破溃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