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5ml(每1ml的总酸量为187.5mg) |
15g/100粒*600丸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431 |
国药准字Z110208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 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齇,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
孕妇禁服。 |
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茜草、桃仁、荆芥穗(炭)、蛇蜕(酒炙)、赤芍、当归、白茅根、地肤子、苍耳 子(炒)、地黄、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土茯苓、黄柏、皂角刺、桔梗、益母草、苦杏 仁(去皮炒)、防风、赤茯苓、白芍、蝉蜕、牛蒡子(炒)、牡丹皮、白鲜皮、熟地黄、 大黄(酒炒)、忍冬藤、紫草、土贝母、川芎(酒炙)、甘草、白芷、天葵子、紫荆皮、 鸡血藤、浮萍、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透明溶液。 |
本品为薄膜包衣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黑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本品有较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禁用于面部皮肤和其他部位粘膜。使用时应注意对周围正常皮肤的保护。用后密封贮藏。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感冒期间停服。2、风寒证或肺脾气虚证荨麻疹不宜使用。3、月经期或哺乳期慎服。4、忌食鱼、虾、油腻食品;忌酒、辛辣刺激食物。5、体弱、慢性腹泻者慎用。6、过敏体质者慎用。 |